2011年度省哲社自筹经费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,我校张羽琼、文永辉、曾传禄、张先坦、蒲文彬、姜萍、严丹等7位老师获得此类项目。按照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,此类项目的研究期限是:成果形式为专著的2年,研究报告1年。经费方面,按照学校规定,我校对按时完成的此类项目进行一定金额的资助。 从今年起,除博士点建设自筹经费项目外,省哲社规划办不再单独组织开展省哲社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,该类项目从申报落选的年度项目中经专家评审产生。 社会科学处 2011年9月26日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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